叛逆的天空

2010022609:40
 

 

 


這是一本書,朋友介紹的,但是我還沒有去找來看,只不過看到這個書的介紹,就已經感覺像80%年輕時自己了,那時候,酷的很呢...... 


可是很奇怪,朋友卻很多,可能因此大家覺得我很安全吧。哈哈哈


撲克臉   
在熱鬧中感到寂寞,比孤獨中的寂寞更難耐。


由於我是一個不合群的人,所以便有一大堆評語妄加在我身上:冷漠、唯我獨尊、自閉症等,我隨他們怎樣說,嘴巴長在他人頭上,我怎麼辯?


刻意反辯,在他人眼中是「狡辯」,同時滿足了歡眾欣賞籠中獸苦苦掙扎的心態。


為免愈描愈黑,我保持著一貫以來的撲克臉──不露出任何情緒,好過浪費氣力來反擊或譴責些什麼。


大多數人認同了一種生活模式,便會把少數不同的人當作怪物看待。


異性戀者不斷揶揄同性戀,四肢健全的人藐視傷殘病弱者,正氣凜然的人對奴顏婢膝的人感到非常不舒服。


那麼,習慣了群體生活的對不被拉攏的人投以稀奇的眼光,也就最正常不過了。


疼我的人問我為甚麼要孤立自己,我回答他這樣做人最舒服。


一群人中我永遠只能為成為配角,彷彿一個抬不起頭的潦倒小角色般站在主角身後。


惟有一個人自編自導自演,我才是真正獨一無二的主角。


大群大簇聚在一起其實也並不那麼熱鬧,男男女女在坐著抽著Marlboro,東拉西扯的說些風花雪月,話中夾雜著男女生殖器之類的助語詞。


其中一個講了個不十分好笑的笑話,大家也得陪笑,不想笑也請彎起一半嘴以示自己團結,就當是恥笑那個講笑話的人好了。


在熱鬧中感到寂寞,比孤獨中的寂寞更難耐。


除非你就是那個講廢話後還沾沾自喜的人,否則請速速離群,懂了嗎?


不快樂的人   
能夠做回不快樂的自己,已經值得快樂。


有一段日子,很不快樂。


不快樂的程度,幾乎到了一個熬不下去的地步,還能夠支撐下來的原因,除了得到朋友的安慰和鼓勵以外,是他對我說了句永遠難忘的話:「能夠做回不快樂的自己,已經值得快樂。」


我聽完,好好想過之後,再沒有為自己的不快樂發出半句怨言。


因為,當我不開心,起碼我能夠肆意的鬧情緒。


我可以一個人走到離島地方散心;致電老朋友出來相聚訴苦一番……雖然自己不快樂,但也同時擁有自己去難過。


在黑暗中,有扶我一把,聽我細訴的人。


這樣的不快樂,能夠苦到哪裡?


最不快樂的莫過於對人歡笑,背人垂淚的人。


明明心坎裡啃嚙絞痛,但在某一些環境,面對某一群人,祇能堆起一臉的敷衍笑容,不可以流露出一點點的不滿神情,或者傾訴幾句真誠的傷心話。


做不回不開心的自己,只會令傷心的人更傷心。


溢於言表的不快樂,痛苦極有限。


最要命的,想來想去,還是需要整天出賣笑容,啞口吃黃連的一群。


不快樂也可分成很多個層次。


我的不快樂,層次最低、創痛最少,實在不值得一記。